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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用药有所为有所不为

孕期用药有所为有所不为

第二,也有人认为,大人有病吃点苦没什么,为了宝宝,一切煎熬都可忍耐。其实这种想法十分错误。子宫内环境与母亲整体的状态息息相关,如果孕母疾病缠身,怎能保证胎儿的健康成长呢?所以,孕期患病后决不可自作主张不做治疗,而应该到正规的医院进行咨询,尽量合理用药。对于慢性疾病者,如患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心脏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结缔组织病等的,在准备怀孕之前,就应到医院进行咨询,及早调整治疗方案。对于患有急性病或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治愈的疾病,如肺结核、急性或活动性肝炎、外伤等,应抓紧时间治愈之后再怀孕。这样,类似本文镜头一中阿玲那样的问题就不会发生了。

孕期用七大原则

妊娠期间的用药原则为:①准备怀孕的准妈妈用药要慎重;②有急慢性疾病者应在孕前治疗;③孕期非必要的药物尽量少用,尤其在头三个月内;④早孕期用过明显致畸的药物应考虑终止妊娠;⑤孕期患病应及时治疗;⑥选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,尽量少用新药;⑦中药可按说明书中孕妇“慎用”或“禁用”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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