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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检新生命健康第一步

产检新生命健康第一步

此外,特别要提醒准妈妈们注意,每次产前检查若有作任何的检验,下一次的产检时一定要询问医师检查的结果。有时医师门诊的病人很多,或同时有几位医师看诊,不一定记得每个人作的检查,这时有赖孕妇们能提醒并询问医师前次检查的结果及应注意事项,这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步骤。

准妈妈们该如何与医师配合,以顺利地度过怀孕期,生个健康宝宝呢?

首先要定期作产前检查。按照妇产科教科书的标准,怀孕初期应每月作一次产检,怀孕三十二周至三十六周时,每两周作一次产前检查,三十六周以后则希望每周作一次。

目前健保局规定的产检次数已略显不足,若孕妇们再不定期产检则将更为不足,本人就曾经遇过怀孕三十三周的孕妇第一次作产前检查,这时若发现胎儿较大或较小,医师将很难估算其正确之预产期。孕妇若超过预产期,亦须特别多加注意,医师多半会鼓励孕妇在超过一周左右,即怀孕四十一周时能住院催生,也有医师会等到四十二周时催生,但此时因胎盘的功能变差,自然生产的机会较低。

妇产科医师亦常遇到一些困扰,譬如当孕妇怀孕四十一周而医师鼓励住院催生时,常遭他们的长辈反对,希望能自然阵痛时才生;在怀孕过程中,饮食指导常提醒孕妇们不要吃得太咸、太油腻,当胎儿较大时,希望孕妇不要吃得太营养以免胎儿过大不利生产,也常遭长辈反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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