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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生育远离有害环境笼罩

为生育远离有害环境笼罩

(4)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胎盘是胎儿的特殊器官,据估计胎盘绒毛与母体接触的面积约达10m2,孕妇服用的多数药物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有的药物可引起胎儿畸形,许多药物可以直接引起子宫收缩而造成流产。所以孕妇如因生病需用药时,一定要小心慎重。一般来说,受精后7天内,因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上,故不受药物的影响;受精后8~15天,由于胚胎组织没有分化,如果药物有影响,则引起胚胎死亡、流产;受精后15~60天(相当于本次月经后的30~75天),是药物致畸的关键时间。这个时期胚胎开始形成各种各样的器官,如心脏在20~40天之前发育,肢体在24~46天之间发育等。在这段时间,若孕妇服用某些药物可能引起胎儿畸形,导致流产、死亡或胎儿出生后表现为功能障碍;受精8周后(相当于末次月经后的70天以后),胚胎器官分化已初步完成,此时药物致畸的影响大为减少。

抗生素:长期注射链霉素、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等氨基糖式类,均可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及肾受损害;四环素有明显致畸作用;氯霉素对胎儿产生毒性反应,由于缺乏葡萄糖醛酸转换酶,药物不能以结合形式自肾脏排出,积蓄在体内达高浓度时,可出现"灰婴综合征"。因此,上述药物在孕期应禁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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