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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孕时间的10忌

受孕时间的10忌

1、"坐上喜",即避免新婚当月受孕,或在蜜月旅游中受孕。

2、患病、或大病初愈。

3、情绪波动或压抑,精神受到创伤后(大喜、大悲)。

4、高龄怀孕。35岁以上妇女发生染色体畸变而导致畸形胎儿的比例逐年增高,妇女最佳生育年龄是24-30岁。

5、孕前接触放射线和剧毒物质一般宜在照射x线四周后受孕。如反复接触剧毒农药和化学品(铅、汞、镉、麻醉剂等),需停止接触一月后受孕,以避免胎儿畸形。

6、烟酒应停止烟酒2-3月后再受孕。丈夫也应在妻子受孕前一月尽量避免烟酒。

7、产后流产后立即受孕。应至少半年后再受孕。

8、服药时受孕。口服避孕药一般应停药后6个月再怀孕,长期服用某种药品,应请医生指导确定受孕影响。据报道,避孕药物对体细胞的染色体有一定影响,因为可增加体细胞姊妹染色单体的交换频率。

9、忌奇寒异热、暴雨雷鸣时受孕。因为雷电可以产生极强的射线,致使生殖细胞的染色体发生畸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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